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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2025(第十七屆)物流與供應鏈數字化發展大會”的通知
物聯平臺字〔2025〕119號 關于召開“2025(第十七屆)物流與供應鏈數字化發展大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行動方案》明確指出,要加強創新驅動和提質增效,推動物流數智化發展,提高全社會物流實體硬件和物流活動數字化水平。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5-07-21 1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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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2025物流數據應用創新大會暨第八屆物流誠信大會”的通知
《關于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推動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數據要素市場培育,提升數據治理能力,構建數據產業生態,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新動力。物流行業正處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前沿,數據作為核心要素,對于優化物流資源配置、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具有重要意義。同時,誠信體系建設是物流行業健康發展的基石,對于提升行業整體信用水平、規范市場秩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物聯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5-03-05 14: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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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2024(第十六屆)物流與供應鏈數字化發展大會”的通知
物聯平臺字〔2024〕103號 關于召開“2024(第十六屆)物流與供應鏈數字化發展大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十四五”現代物流發展規劃》的通知,提出要強化物流數字化科技賦能,加快物流數字化轉型,推進物流智慧化改造,促進物流網絡化升級,為物流與供應鏈從信息化向數字化發展指明了方向。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4-07-26 10: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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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2023(第十五屆)物流與供應鏈數字化發展大會”的通知
物聯網字〔2023〕61號 關于召開“2023(第十五屆)物流 與供應鏈數字化發展大會”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2年12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四五”現代物流發展規劃》,強調要以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為牽引,深化現代物流與制造、貿易、信息等融合創新發展,推動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良性互動和更高水平動態平衡。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3-06-06 1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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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五屆)中國網絡貨運平臺年會”日程安排 (擬定)
“2022(第五屆)中國網絡貨運平臺年會”日程安排 (擬定) 地點:(廈門禹洲溫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 2月23日 ?星期四(會長辦公會) 19:30-21:30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會長辦公會 主持人: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網絡事業部主任、平臺分會秘書長??晏慶華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3-02-10 18: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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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十四屆)中國物流與供應鏈信息化大會日程安排表(擬定)
會議主題“數字化重塑產業新生態” 會議地點:長沙華晨豪生大酒店 12月19日 ??星期一?? 09:00-22:00 參會人員報到 ???????地點:長沙華晨豪生大酒店七層報到處 14:30-17:30 產業鏈供應鏈數字經濟中國行(長沙站)——智慧供應鏈創新沙龍 20:00-21:30 互聯網道路貨運平臺相關政策解讀及運行監測工作座談會
網絡事業部 2022-12-15 15: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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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將會議相關材料郵寄到酒店。配送長沙華晨豪生大酒店時間不得早于10月17日,早于10月17日有可能導致快遞拒收。 4、物料備注:資料外包裝請標注“12月19-21日+中國物流與供應鏈信息化大會+企業名稱+展臺資料or入袋資料”。建議用A4紙貼在快遞件外,如無標示,有可能會導致快遞拒收。 防疫須知 1、本次會議不接待陽性患者; 2、會議進行時,所有參會代表均需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疫。
網絡事業部 2022-12-15 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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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2022(第五屆)中國網絡貨運平臺年會”專題座談會的通知
“2022(第五屆)中國網絡貨運平臺年會”定于2022年12月22-24日在福建省廈門市召開。為促進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與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推進網絡貨運生態圈的建立和合作共贏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2-11-25 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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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參會嘉賓: 受長沙市疫情防控政策影響,原定于11月1-3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的“2022(第十四屆)中國物流與供應鏈信息化大會”延期召開,會議時間另行通知,請您及時調整行程。 對于因會議臨時延期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我們將充分利用這段時間更好地籌備此次會議,為您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再次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如有疑問
網絡事業部 2022-10-29 13: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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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公告(2022年第13號),其中批準發布了由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的《智慧物流服務指南》(GB/T 41834-2022)國家標準。 該標準由日日順供應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學等單位起草。標準提供了智慧物流服務的特征和關鍵要素、服務能力保障、服務提供、服務評價與改進方面的指南。適用于智慧物流服務活動的開展。
標準化工作部 2022-10-19 14: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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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蔡進在京會見了來訪的廊坊市商務局副局長閆磊、招商中心主任薛良等一行,雙方圍繞商貿物流規劃合作進行了深入交流。 蔡進代表中物聯對閆磊一行的到訪表示歡迎,并介紹了中物聯的歷史沿革以及近年來現代商貿物流產業相關工作。
辦公室 2022-08-15 1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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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郵寄地址:北京市豐臺區麗澤路16號院2號樓銘豐大廈12層1208 聯系人:王衛、金妲穎 聯系電話:? 13910807706、13439490960 下附通知原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2〕129號
平臺分會 2022-06-30 17: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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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第四屆中國物流服務平臺發展年會暨網絡貨運高峰論壇”的通知
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平臺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要著眼長遠、兼顧當前,補齊短板、強化弱項,營造創新環境,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2-06-15 11: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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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宗商品智慧物流生態鏈發展大會暨第五屆網絡貨運信用體系建設高峰論壇在西安召開
3月3-4日,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主辦,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承辦的“全國大宗商品智慧物流生態鏈發展大會暨第五屆網絡貨運信用體系建設高峰論壇”在西安召開,來自政府、行業協會、高校及全國物流與供應鏈相關機構、企業的代表線上線下近千余人共同參與。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崔忠付、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副主任王剛、陜西省交通運輸廳二級巡視員魯會勞出席并致辭。開幕式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黨委副書記余平主持。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2-03-04 15: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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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第四屆中國物流服務平臺發展年會暨網絡貨運高峰論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指出: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并強調,我國平臺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要著眼長遠、兼顧當前,補齊短板、強化弱項,營造創新環境,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2-03-01 17: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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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全國大宗商品智慧物流生態鏈發展大會暨第五屆網絡貨運信用體系建設高峰論壇” 延期通知
各會員及有關單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西安當地相關政策影響,經組委會研究決定,原定于1月6-7日在陜西省西安市召開的“2021全國大宗商品智慧物流生態鏈發展大會暨第五屆網絡貨運信用體系建設高峰論壇”延期舉行,時間另行通知。 對于因會議延期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我們也將充分利用這段時間更好地籌備此次會議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1-12-28 15: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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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2021(第四屆)中國物流服務平臺發展年會暨網絡貨運高峰論壇”專題座談會的通知
“2021(第四屆)中國物流服務平臺發展年會暨網絡貨運高峰論壇”定于2021年12月15-16日在安徽省蚌埠市召開(14日全天報到)。為了幫助物流企業及物流平臺向網絡貨運業態轉型,深入了解相關政策動態,促進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與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促進新技術在網絡貨運平臺落地應用,推進網絡貨運生態圈的建立和合作共贏,本次年會將于16日上午同期舉行6場左右專題座談會。座談會主題采取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以下簡稱平臺分會)指定和參會單位自主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代表自由選擇參加。現開始征集專題座談會承辦單位。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1-11-19 14: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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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召開“2021(第四屆)中國物流服務平臺發展年會暨網絡貨運高峰論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3月15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指出: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快速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習近平總書記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并強調,我國平臺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要著眼長遠、兼顧當前,補齊短板、強化弱項,營造創新環境,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1-10-28 13: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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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修訂意見建議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有關單位: 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1 年年底到期。為切實促進“互聯網+”貨運健康規范發展,交通運輸部決定開展《辦法》修訂工作,擬進一步健全網絡貨運準入退出機制,完善網絡貨運監督檢查制度,并研究對交易撮合型平臺企業實施備案管理。 我會受有關部門委托,在行業內征求修訂建議和意見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1-07-21 1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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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7]156號)中關于有關行業協會對申報平臺進行認定、推薦的相關工作要求,我會制定并依據《物流與供應鏈領域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按照申報、初審、專家評審、公示等規范流程,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開展了2021年度物流與供應鏈領域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評審工作。
中物聯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分會 2021-06-17 16:40:32
